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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活动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森林旅游分会
专业号:森林旅游分会 2016/8/12 9:2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促进我国森林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发挥森林旅游在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文明在建设美丽中国行动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国家级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片,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开展“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命名活动,以发掘和推广具备良好的森林风景资源和区位条件,在森林旅游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 县级市、市辖区、 国有森工林业局),为推动全国森林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树样板、出经验。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的申报、命名和管理,将遵循坚持合理布局、控制数量、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 按照《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认定申报命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的授牌仪式将在“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上举行(2016年9月,长白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书原件及电子版光盘于 2016 年 8月20日前提交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秘书处。

二、联系方式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屈作新  梁国靖  邓浩

电 话:010-50959390、50959388

传 真:010-50959385

邮 箱:slmsc@cfgc.cn

网 址:http://www.chinalycy.or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号世纪兴源大厦 1409室

邮 编:100029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认定申报命名实施办法

2.“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书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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