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综合动态

创新工作思路 提高林业生态法治创建工作水平

媒体:原创  作者:江南茶缘
专业号:江南茶缘 2012/5/31 10:35:51
 

     创新工作思路 提高林业生态法治创建工作水平

 

  根据县委“法治石门”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以来,石门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法治石门”建设,努力提高林业生态法治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推动“法治石门”建设工作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治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月中旬,林业局党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门县林业局法治石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一名专干负责日常工作。3月上旬,制定下发了《石门县林业局2012年法治石门建设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月份,落实到各股室,确保法治工作日日有人抓,月月有人管,常抓不懈。3月下旬,召开了局机关干部职工、乡镇林业站、林场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石门建设林业工作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林业生态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完善普法计划的基础上,由局“法制石门建设办”牵头,开展法治培训、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专人负责的学法、普法、执法运行机制。

     二、以人为本,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通过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更新法律知识,增强执法水平”的自学活动,聘请县委党校教授开展法治工作讲座,邀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全体林业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等主题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制订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局机关每个办公室门前都悬挂了“干部去向牌”,要求每名干部职工做到“六个严禁”、“七个不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

      三、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氛围

     为扩大林业生态法制建设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林业局党组通过加强媒体宣传和开展法制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宣传,全力营造“法治石门”舆论氛围。

     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厨窗宣传。3月初,在局机关设立了法治建设宣传盾牌2块、电子显示屏1块、悬挂横幅标语4条,办宣传栏1期,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牌24块;二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行宣传。2月下旬至5月中旬,局党组两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在全局上下掀起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截止5月29日,在湖南林业信息网、石门新闻网、政府网等媒体发表法治建设宣传、新闻稿8条;四是利用法治讲座进行宣传。5月2日,邀请县委党校教授就《推进法治石门,建设幸福家园》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宣讲。中旬,组成宣讲报告团,到各国有林场及所属村以及群众工作队员联系村,宣讲林业以及婚姻法、继承法、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以案说法,阐释法律知识,警示违法后果,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了解立法、司法、执法程序,使法治建设的过程成为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深受群众的欢迎;五是开展“群众工作月”活动进行宣传。4月中旬,下派10多名干部到农村开展“送法到农户”活动,局党组编印了“群众工作月送法下乡资料汇编100问”和科普资料共2000余册,由工作队员带到各国有林场及所属村和壶瓶山镇大京竹、江坪河、黄连河、上延河四个村以及子良乡子良坪村,利用发送普法、科普资料,举办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群众工作月活动开展以来,工作队员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举办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演出39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六是用执法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指导执法实践。3月中旬,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执法机关亮千件规范案例”活动,选送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件5例报县法制办和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待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即采取网络发布等形式向全体社会公开发布;七是利用法制培训进行宣传。2—5月,组织举办了两期竹木经营加工业主、野生动植物经营业主参加的林业法制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次。

      四、深入讨论,为法治石门建设提供“立法”建议

      按照县委法治石门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3月23日由林业局牵头,组织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森林公安局、水土保持局主管领导与法制专干就“法治常德、法治石门”建设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认真研读了《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其中对加强常德生态法治建设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结合石门县生态法治建设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研讨。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联合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禁猎公告》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公告》的“立法”建议受到了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肯定,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五、规范整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4月下旬,对2011年12月31日以前,以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林业局制定的涉林规范性文件按照废止、失效、继续有效、重新公布、修订后重新公布五种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情况及时上报了县法制办备案审查。石林通〔2010〕12号关于印发《石门县林业局规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通知,在抓紧修订。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高了行政效能,为林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

     六、法治惠民,立足县情创实效

     一是排忧解难,为民办实事。在洛浦林场洛浦村,普法工作队员了解到部分农户的山林有松毛虫危害现象,迅速深入山头调查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马上筹集资金购买1.5吨“白僵菌”送到洛浦村,工作队员按《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现场指导群众开展了松毛虫防治工作,防治面积达1500余亩,有效地控制了松毛虫危害山林的灾情,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是化解矛盾,服务促和谐。白云乡鸡鸣桥村村民吴某因与他人林地权属争议曾多次到乡、县、市有关部门上访未果,今年5月,吴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专程到林业局上访要求处理。林业局接待人员依据森林法规,耐心细致地解释,热心指导吴某收集相关证据、写好申请文书,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吴某临走时对接待人员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表示以后不再搞费财费力的上访,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到目前为止,林业局共接待、化解林权争议10起,处理其他信访事件20余起。

    七、专项整治,打击犯罪保稳定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盗伐、滥伐、乱收乱购林木、违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非法采运、经营活立木等违法行为,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运、经营活立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石门县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动方案》,与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了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企业30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20起,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较好的维护了林区稳定。
            (石门县林业局 蒋湘兵 415300 2012.5.28)
阅读 2213

专业会员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