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专业号: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2026/10/9 15:01:49
9月25日,鄱阳湖保护区鄱阳保护站联合鄱阳县莲湖派出所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当日,鄱阳县莲湖乡村民在田间劳作时,发现一只精神萎靡、双翅无力的野生鸟类滞留田间,无法正常飞行、自主觅食。村民见其外形特殊,疑似野生保护动物,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莲湖派出所接到求助后迅速赶赴现场,在妥善保护野生鸟类、避免惊扰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对接、移交鄱阳保护站开展专业救助。
接收野生动物后,鄱阳保护站工作人员随即开展全方位检查与甄别工作。通过细致体征检查、物种专业比对研判,精准确认该鸟类为草鸮,俗称猴面鹰,属鸮形目草鸮科中型猛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针对其体能虚弱、暂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状况,工作人员为其制定了养护方案,持续监测身体状态,开展专业康复喂养、体能训练等照料工作,待其体能完全恢复、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择机将其放归自然,重返鄱阳湖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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